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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政策] 支付宝用户增长拉新促活协作费线上激励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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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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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 18: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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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用户增长拉新促活业务,旨在拉动支付宝APP新增用户、提升各业务(到店付款、余额宝、花呗等)活跃用户数,达到拉新促活的业务效果。支付宝开放平台会定期发布业务标准、价格政策及规范,引导具有业务推广能力的服务商入驻支付宝开放平台,服务商可利用但不局限于软件、网站、广告平台、手机终端系统、粉丝圈、社群,通过二维码、H5发奖互动传播、APK安装包下载等形式完成推广任务,获取支付宝新增用户、业务活跃用户(到店付款、余额宝使用、花呗开通等);通过推广业务或服务获取收入,激励方案如下:

一、     激励方案介绍:

1、 基础政策

    线上协作费= APK拉新用户数x单价+H5&deeplink拉新用户数x阶梯价+促活用户数x单价+线下支付红包核销用户数x单价

2、 APP拉新激励费用说明:

-河南省、山东省、河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四川:APK协作费一口价45元

-陕西省、湖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徽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西省、吉利省、甘肃省、青海省、湖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APK协作费一口价41元

-其他省份:APK协作费单价36元

-H5无区域加码政策:日拉新小于350,协作费单价32元;日拉新大于等于350,协作费单价39元(阶梯的量为全国范围总体拉新量)

3、 APP拉活激励费用说明

30天内低活0.3元;

备注:服务商使用deeplink进行促活,早上0~6点促活的用户不在结算范围内

4、业务拉新激励费用说明

-线下支付:新用户,单价2元;流失及沉睡用户,单价0.5元

5、 政策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名词解释:
1、拉新用户:新用户通过服务商的推广渠道登录支付宝客户端。新用户指支付宝纯新客户端注册用户、已有支付宝账号但支付宝客户端新用户。

2、线下支付红包核销用户:未通过支付宝进行线下支付或使用过但最近90天未再使用的用户,领取了线下支付红包并成功使用。

3、绑卡率=当日有效绑卡用户数/当日有效拉新用户数,绑卡率是否正常主要对比自然来源用户绑卡率,若远低于自然来源用户绑卡率,则视为无效拉新。

4、次日复登率=次日复登用户数/当日有效拉新促活用户数,次日复登率是否正常主要对比自然来源用户次日复登率,若远低于自然来源用户次日复登率,则视为无效拉新。


三、拉新促活须知:

1、用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属于“有效用户”的范围: (1)通过支付宝质检、排重的真实用户;若服务商绑卡率、次日复登率明显异常,则当天拉新为无效拉新促活 (2)用户注册及/或使用支付宝的行为属于本人意愿,,否则判断为强拉; (3)服务商采用调用绑定接口的推广模式时,以日为维度,当日有效用户数(转化用户数/当日绑定接口调用用户数)不得低于2%时。如低于2%,当日转化的用户均不属于有效用户,支付宝有权不予结算。如一月中有10天低于2%,支付宝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

2、使用同一支付宝账号,或者不同账号但是使用同一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如用户有其他支付宝账号,则不属于新用户。

3、服务商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支付宝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事任何与拉新促活无关的事宜,或对双方关系进行不实宣传。特别是服务商如通过对用户发送PUSH类广告进行支付宝拉新促活作业的,不能使用支付宝LOGO,不能使用虚假标题或恶意模仿支付宝官方PUSH样式,如因服务商违反本条约定,因会对支付宝品牌产生重大伤害,故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4、服务商发布的信息或广告需为符合法律法规且真实有效的,不得发布含有虚假、欺诈、或其他可能造成用户混淆的信息或广告。

5、服务商承诺其协作方式不得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政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非协作成果通过不正当方式计算进协作成果、不得强行调起用户登陆、不得模拟新用户、不得模拟用户领取线下支付红包等。

6、支付宝有权随时对服务商的协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要求服务商提供相应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协作所需的设计原稿、协作流程图、协作渠道及渠道曝光流量等,如服务商在支付宝限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支付宝有权拒绝结算全部费用,并暂停或终止合作。

7、如支付宝发现服务商存在用户投诉量异常偏多、客户端数据异常、用户数据异常或其他风险异常情况,支付宝有权按照平台自身标准判断服务商是否存在违规情况以及违规程度认定,并根据第三条第9款约定对违规服务商进行违规处理。

8、除严重违规的情况外,如服务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根据支付宝的指示进行申诉,获得申诉资格的服务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自身未违规的证明材料,支付宝有权根据相关材料单独决定申诉结果。

9、支付宝可采取的违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期整改、违规行为公示公告、限期退还已结算费用、拒绝结算部分或全部费用、暂停或终止本次合作或/及服务商与支付宝/支付宝关联公司的其他合作等,上述处理方式支付宝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单独一种或多种方式并处。如服务商对支付宝造成损失,服务商应当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维权成本)。

10、服务商理解并同意其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时履行诚信、合规义务十分关键和重要,否则将极大损害支付宝及支付宝合作第三方整体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对支付宝或支付宝合作第三方的用户账号体系造成极大干扰,会给支付宝或支付宝合作第三方造成极大的损失,也将影响服务商的商业信用。为此,如果服务商存在作弊、违规行为的,支付宝有权要求服务商退还全部违规或作弊行为获得的结算费用,并向支付宝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支付宝依约履行产生的账单金额及作弊行为可能产生的费用总计金额的30%计算【即违约金=(账单金额+作弊拉新促活对应的用户数量x单价)x30%】,其中单价以任务内容中约定的单个用户之结算平均价格为准(举例:任务内容中约定用户完成A行为,结算单价为5元,进一步完成B行为,结算单价为7元,则结算平均价格为6元);针对服务商应承担的违约金,支付宝有权在应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本合同约定服务商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支付宝损失的,支付宝有权继续向服务商追偿。

11、服务商结算,结算数据以次月月账单为准,日常账单仅供参考

四、其他
本激励方案公告为服务商与支付宝签约的《业务协作协议》(简称主协议)及其附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激励方案与主协议有差异的,以本激励方案公告为准。支付宝可根据主协议约定对本激励方案进行调整,通过“01版、02版……”进行标识,并通过公告专区https://docs.open.alipay.com/10670 进行公告 服务商如对本激励方案变更内容有任何异议的,应在公告变更生效前及时终止主协议;服务商如继续开展业务协作,则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内容。 您对上述方案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拨打支付宝商家服务热线0571-88158090,支付宝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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